日照多人因非访、缠访、闹访被拘!
2018年以来,东港区共依法行政拘留进京非访人员6人、刑事拘留4人、逮捕1人,训诫80余人次。
案例一
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男,58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人,频繁到各级上访缠访,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经常组织、煽动、串联他人越级上访等。
自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江某某多次通过在网络发帖跟帖形式捏造事实、诋毁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并且多次通过发手机短信辱骂政府工作人员的形式发泄私愤。自2012年以来,江某某借上访之名多次向东港区石臼街道和石臼路居委工作人员勒索钱财共计45600元。2018年,江某某借上访积累的所谓“名气”,敲诈勒索石臼市场拆除项目工程承包人钱财,数额较大。
犯罪嫌疑人江某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2018年11月8日,江某某被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江某某被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2月14日,该案已移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二
犯罪嫌疑人焦某某,男,36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人。在2017年南湖河道集中整治期间,犯罪嫌疑人焦某某与他人提前预谋,以各自死去父亲的名义签字伪造土地转让协议,并参与进京集访,通过给党委政府施压,以期获取个人利益最大化,共骗领房屋拆除补偿款8.2万余元,犯罪嫌疑人焦某某非法获利一万元。
犯罪嫌疑人焦某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2019年1月17日,焦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东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三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60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人,多次组织煽动、串联他人上访,给党委政府施压,以达到个人目的。
2015年前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没有与村集体达成承包协议的前提下,强行占有本村河道6亩滩地用于种植苗木,造成村集体损失2万余元。2017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没有委托人的情况下,利用其长期在村里形成的威慑力采取软磨硬泡、多次催收的方式,借故向其他上访人员收取每人600元费用,共计收取3600元钱。
2019年1月22日,李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东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四
犯罪嫌疑人迟某某,男,71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人。犯罪嫌疑人迟某某以反映村干部贪污腐败及作风问题等为由多次到北京天安门和中南海周边等重点敏感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了该地区的公共场所秩序。
2018年12月17日,迟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东港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先后两次到中南海周边上访、非访,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借此给党委政府施压,以期获取个人利益最大化。
2018年8月24日,东港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六
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女,53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人。自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以要求划分宅基地、分配安置房等问题为由多次进京上访,本地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后多次给予答复,但因未能满足其过分要求,田某某对答复不满,后仍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周边等地非正常上访,滋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日照市公安机关多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改过,其行为严重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
2015年7月2日,田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东港公安分局依法刑拘,同年7月29日,经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对田某某执行逮捕。2016年6月7日,东港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来源:日照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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