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交警公布 :十二月份酒醉驾吊销驾驶证曝光
“酒后驾车”是十分危险的违法犯罪行为。每一个酒后驾车的人在行为上已经有了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对于酒后驾车的认识还处于“有常识、欠意识”的状态,社会公众对酒后驾车的危害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应重新正视酒后驾车的危害,拒绝酒后驾驶。2021年12月份,共有16人因醉驾、二次酒驾被东港交警吊销驾驶证。
如何处罚
酒驾情况严重时,会吊销驾驶证,具体区分情况对待: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达到醉酒标准)第一次被抓,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达到醉酒标准)第二次被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创新落实争一流 风清气正做表率
管理精准保畅通 发展东港献力量
信息来源:东港交警发布
推荐阅读:“日照微环保”随手拍上线
推荐阅读:过了腊八就是年,来山海天赶海边的年集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