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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6家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被约谈 | 重大事故预防

2019-05-30 10:54:30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1710 次 0 评论

为督促隐患企业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5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召开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约谈会,重点约谈6家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车辆较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纳入红色预警管理的运输企业法人、安全负责人,要求他们充分认识交通安全隐患重大危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迅速整改突出隐患问题。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丁卫东,市车管所、市交安办、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和各交警大队负责同志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继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行动、八类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期间,发现运输企业挂靠经营,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人教育管理不到位,驾驶人违反驾驶操作规范、道路通行规定,动态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挂靠企业只要效益、不顾安全,随意接受挂靠车辆,盲目发展规模的突出隐患。甚至,有些企业长期以来没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对驾驶人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教育,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本次被约谈企业名单(6家)

1.日照万泰物流有限公司:莒县城区山东路中段,公司名下有车辆294辆。2019年5月份,该企业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及所属车辆月检验率低于99%,被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对象管理系统纳入红色监管企业。同时,该企业有8辆车逾期未检验,2辆车逾期未报废,名下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总量4246起,还有445起未处理。

2.五莲县丰通运输有限公司:五莲县山东路109号,公司名下有车辆314辆。2019年5月份,该企业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及所属车辆月检验率低于99%,被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对象管理系统纳入红色监管企业。同时,该企业有12辆车逾期未检验,名下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总量3015起,还有261起未处理。

3.日照京福物流有限公司:东港区丹阳路北,公司名下车辆242辆。2019年5月份,该企业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被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对象管理系统纳入红色监管企业。同时,该企业有2辆车逾期未检验,名下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总量4683起,还有437起未处理。

4. 日照市东港辉顺运输有限公司:日照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大厦。公司名下有车辆95辆。有33辆车逾期未检验,20辆车逾期未报废,名下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总量988起,还有89起未处理。

5. 日照市岚山区通达运输有限公司:岚山区安东卫街道驻地。公司名下有车辆42辆。有22辆车逾期未检验,13辆车逾期未报废,名下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总量306起,还有117起未处理。

6.日照市正合装卸有限公司:岚山区岚山港。公司名下车辆65辆。有33辆车逾期未检验,名下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总量1452起,还有190起未处理。

日照交警推出6项隐患整治举措

全面清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支队要求各运输企业迅速开展五项排查治理。五项排查治理,即排查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排查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情况、排查驾驶人驾驶资质及健康疾患情况、排查视频监控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排查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情况。排查治理要做好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一台车辆、不漏一个驾驶人、不漏一个监控设备、不漏一个安全监管人员。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出台刚性措施,坚决予以治理,车辆逾期未检验的要立即组织车辆集中进行检验,非法改装的要一律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要一律缴车报废,已达报废期的车辆尽快交售报废回收企业,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交通违法多的,要逐车逐人督促处理交通违法,并建立台账记录。

深入开展两项专门教育。两项专门教育,即对驾驶人、押运员开展遵法守法、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视频监控人员开展勤勉履职教育。要坚持安全教育常态化,保证合理的教育场地,完善安全教育和安全例会机制,配齐基本的宣传设备,丰富宣教内容。要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典型事故案例、本单位车辆交通违法、事故情况,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要重点对车辆驾驶人员,组织开展“安全驾驶”专项教育活动,培训应急反应、处置和救援方面的知识,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全力以赴把风险防控工作做在前面,把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分析当前交通安全形势,最大的隐患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承包车辆及驾驶员“挂而不管”“包而不管”,甚至有些企业通过挂靠、承包合同将相关责任转嫁给挂靠、承包经营者。交警支队要求各运输企业负责人,一定要落实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GPS动态监控24小时值守制度,始终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格考核。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五个不准发车”要求,调整车辆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杜绝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线运行。要求货运企业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格源头装载、违法处罚、车辆改装、动态监控等情况的过程管理和内部处罚。要求危化品运输企业、渣土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禁行规定,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严格驾驶人聘用管理。严禁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暂扣、注销状态等手续不合格人员参与营运。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疲劳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以及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要加强教育管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动员千次,要求千次,不如问责一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定(一)》,只要道路货运及道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等五类情形,经属地安监部门对交通事故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安监部门的认定,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安全生产法》《刑法》等法律也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有明确规定。对该类交通事故,交警支队将持续不断、豪不留情、绝不姑息地加大深查、严惩力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经理和相关责任人员,该刑拘的刑拘,严厉追究相关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责任,“全链条”深度追责,依法严惩隐患突出、长期不纠、危害社会的不负责任的企业,着力解决惩戒力度不够的问题,倒逼管理人员加强源头管理,从而实现“源头治乱、路面管控、后果追责”的治理理念。

来源:东港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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