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高新区中学 | 【文明实践】 条例在我心 文明伴我行
为了促进公民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我市出台了《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日照高新区中学积极宣传贯彻《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号召全体师生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活动启动
4月22日上午,全体师生在学校操场参加“条例在我心 文明伴我行”——日照高新区中学学习《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活动启动仪式。
刘飞同学发出了《条例在我心 文明伴我行》的倡议,号召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先行者,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文明好学生。
学校氛围营造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电子屏、宣传栏、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宣传普及条例知识,提高师生的知晓率。
师生学习《条例》
学校传达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通知,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学习,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以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宣传引导从身边小事做起,增强文明意识,不断提升学校的文明程度。
利用少先队活动课,班主任着重从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就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号召同学们小手拉大手向家人进行宣传。
文明社区行
为推动《条例》的宣传与推广,少先队员们手拿《条例》宣传单,耐心地向社区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讲解大力提倡的文明行为,引导大人们做文明有序日照人,让更多的社区居民了解了文明的意义。
小手拉大手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每位少先队员都生长在家庭里,家庭是队员们成长的摇篮,队员们和父母一起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通过共读的方式,真正体现了社会文明辐射家庭文明,家庭文明折射社会文明的互动效应。
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从小树立在校做一名好学生,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名好公民的意识。真正做一名用实际行动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时代少年。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文明意识,引导师生不断提升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以实际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宣传贯彻文明条例,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为巩固日照市文明城市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日照高新区中学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