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新区2020年度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履行工会服务职工的职责,进一步做好高新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职工,高新区总工会组织开展2020年度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
一摸底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做好困难职工的全面调查和统计。坚持“依档帮扶”和“先建档、实名制”的要求,扎实推进精准化帮扶,各基层工会要对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情况全面认真统计上报。
2.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难题。建立健全困难职工联系人制度,困难职工联系人每季度对困难职工家庭调查家访一次,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子女就学就业情况和具体需求。根据职工的个性需求,做到贴心贴近送温暖,精准精细来帮扶,在普遍走访慰问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菜单式服务。各基层工会要关心节日期间仍坚守一线的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丰富职工的节日生活。
3.加大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帮扶力度。要加大工会就业服务力度,为暂时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为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困难职工提供创业指导。坚持服务先行,积极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和“两节”期间维权帮扶工作,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难题。
二摸底调查工作的帮扶对象和原则
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按照上级有关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困难职工是指城镇低保家庭或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包括困难农民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家庭,可以列入帮扶救助范围,并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管理范围:
1、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教育、残疾、单亲、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即:〔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2倍低保标准);
2、家庭人均收入虽超过低保标准3倍,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即:〔家庭可支配收入+储蓄+投资性资产-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2倍低保标准)。
困难职工档案建立标准按照全国级、省级、市级、区级的顺序优先建立上一个级别的困难职工档案。2020年日照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6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在建档范围: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达到全省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单套自住房除外);
3、子女自费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安排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4、拥有一辆非生产资料性质且购买时价格大于10万元机动车辆,或拥有两辆以上非生产资料性质机动车辆的;
5、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6、年度内本人、配偶或者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旅游的;
7、经证实不属于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形。
申报困难职工的原则。困难职工申报以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情况为主,帮扶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主要救助困难行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对有困难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提倡自行救助。
三严格困难职工申报程序
为确保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困难职工实施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必须按照程序,逐级核实申报:
(一)个人申报。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困难职工情况分别填写《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或《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等证明资料,并提供其《申请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及其他表格材料。
(二)入户调查。收到困难职工申请资料的基层工会,应依据困难职工认定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并派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调查人员要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根据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户调查时,调查人员应当留存入户调查电子照片,同时认真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调查信息登记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分别签字,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三)基层公示。入户调查后,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经基层工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含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收入及困难情况等。公示期满后,基层工会应对困难职工根据情况确定帮扶方式和帮扶责任人,填写《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同时将困难职工申请书、档案表格、证明材料、公示情况整理后并盖章,报送高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四)审核。高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困难职工认定条件,对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必要时进行入户核查。审核完成后,将合格的困难职工材料汇总报高新区总工会审批。
(五)审批。高新区总工会对所拟建档的困难职工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提交高新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六)建档。高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已审批的困难职工档案录入困难职工电子档案。
(七)帮扶。经审批确定为困难职工的,高新区总工会根据其困难情况进行救助帮扶。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一律通过银行卡发放。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困难职工摸底调查是一项事关困难职工切身利益的基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各基层工会要本着“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困难职工申报范围条件、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并及时报送《困难职工申请书》、《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工资银行账户发薪记录或所在单位出具的2020年1月以来的收入流水)、《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格》(银行卡号、负责人等信息填写完整,同时注意逻辑关系)、《困难职工入户调查信息登记表》(入户照片)、《申请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困难职工公示》、《困难职工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情况照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困难职工(农民工)情况汇总表》以及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夫妻不在一户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学生就读证明》、致困原因(低保、残疾、大病、上学)及引发的支出证明材料(因病致困职工家庭要出具近期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和医保费用结算发票)等相关材料。
3、按时完成,及时上报。本次摸底调查所建立的困难职工档案材料,各基层工会于12月27日前将汇总表、证明、公示等材料报高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高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25755。
邮箱:rzgxqzgh@rz.shandong.cn。
日照高新区总工会
2020年12月9日
信息来源:日照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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