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莒县一“黑衣人”竟多次在执法车辆上安装GPS定位!
河砂素有水中“软黄金”之称,不法分子在暴利诱惑的驱使下,进行非法采砂,形成了“盗采、运输、销售”犯罪产业链条,对河道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触目惊心。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转入展开决战的关键阶段,但有个别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顶风作案,更有甚者,为保“一时太平”,竟通过安装定位器对执法车进行“实时追踪”,以逃避执法和处罚。
3月9日晚19时,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矿产资源执法小组执法人员在上班时发现,用于巡查的执法车底下有一神秘“黑衣人”。由于执法车辆之前被多次安装过GPS定位装置,他们当即就猜想到这名“黑衣人”的来意。于是两名执法人员快步上前,并将这位“不素之客”"请"到了办公室。
经询问,“黑衣人”姓王,自称是受了同学的指使来给执法车辆安装定位GPS装置。执法人员当即将情况进行上报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将王某某带到了派出所,两名执法人员随后也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过公安部门调查,王某某受同学王西某指使,曾多次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矿产资源执法小组的执法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每安装一个获利150元。而王西某则通过安装的定位设施对执法车辆进行追踪定位,以“瞒天过海”,躲避执法。
▲图为执法人员近期在执法车辆上找到的定位装置
目前,两人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公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受到了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小贴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真是太大胆了
信息来源: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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