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莒县建成区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禁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莒县建成区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禁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挂车、危化品运输车、大型拖拉机。
二、禁行路段
1、莒县文心路(马鬐山路至屋楼大道路段);
2、莒县宝珠山路(银杏大道至文心路路段)。
三、禁行时段
全天候24小时。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禁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主动绕行。实行禁行措施的车辆因生产、生活所需,确需驶入禁行路段的,请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
本公告自2020年7月9日起实施。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日
信息来源:莒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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