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关秋季秸秆禁烧!
日照市岚山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经省生态环境厅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确认,全省有个别城市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火点焚烧时间集中,过火面积较大,充分暴露了火点发生地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做好我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套联动、互为补充,根据工作职责监督指导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并分乡镇、街道实施秸秆禁烧包片督导巡查,形成全面覆盖的巡查体系。要快速从严查处行政区域内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形成震慑力。
二是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日环委办〔202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对于发现的秸秆违法焚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
三是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落实区、镇(办)、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细化到农户和地块,做好“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时间、定要求”,切实保证“不冒烟、不起火”,着重压实镇(办) 和村(居) 委会禁烧职责,形成部门行业联动、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从严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营造秸秆禁烧良好氛围。各镇(办)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悬挂禁烧标语、大喇叭、宣传车、手机短信等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情况。有关巡查情况请及时报送岚山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信息来源:岚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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