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2019年下学期校车收费标准公布!缴费截至10月1日!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岚山区校车运行工作的理解、支持与帮助!
为保证乘车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岚山区校车运营秩序,更好地实现“安全、文明、规范、高效、贴心”的服务目标,日照市新岚山能源有限公司制定了2019年下学期校车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收费原则
1、根据《日照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乡镇街道原有收费标准,制定了2019年下学期的收费标准。
2、在公共交通基本覆盖的岚山头街道、安东卫街道,对于家长接送困难,要求提供校车服务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学生,实行市场化的校车服务定价机制。
3、充分保障公共交通欠发达地区(虎山镇、碑廓镇、高兴镇、巨峰镇、中楼镇、黄墩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以及因政策原因不能就近入学的学生乘坐校车。
收费标准
根据《日照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总则第四条规定,在岚山区的街道和乡镇实行差异化收费。详见下表:
缴费方式
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至2019年10月1日
1、《缴费通知单》由随车照管员发放,学生家长采用银行柜台缴款的方式缴纳校车乘坐费用,缴费回执单由随车照管员收齐后报公司存档备案。
2、学生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应立即交予家长,家长需要在领取《缴费通知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
3、完成缴费的学生家长将收到随车照管员提供的带有公司印章、编号的收据。
注意事项
1、所有距离按照校车实际通行的最短里程计算。
2、2019年下学期对于提供午间食堂就餐服务的中小学校,取消午间校车接送服务;对于无法提供午间食堂就餐服务的中小学校,保留午间校车接送服务。
3、校车服务不区分早、中、晚班,乘坐单程按照往返收费。
4、乘车不足一学期的,按每学期4个月的区段分摊当学期乘车费用,以半个月为单位结算,如不足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按照一个月计算。
日照市新岚山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岚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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