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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拆除37处!日照集中整治“违章接坡”!

2021-09-21 21:36:31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1014 次 0 评论

不少沿街商户为了自己方便,擅自在道路和人行道之间设置接坡。这些接坡犹如道路衍生出来的“肿瘤”,不但形成了垃圾死角,影响了市容市貌,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期,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政养护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违章接坡集中整治行动,为道路“除疤祛痕”。

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对辖区内的未经审批占用城市道路的接坡进行排查,并告知商户“违章接坡”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商户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拆除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商户,联合市政养护单位进行集中拆除。截止目前,共清理拆除“违章接坡”37处。

清理拆除37处!日照集中整治“违章接坡”!配图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继续加强城区主要道路的巡查力度,防止“违章接坡”现象反弹,还路于民。

违章接坡具体是指哪些呢?为什么要进行拆除?

违章接坡就是擅自用铁架子、钢板、三角木块或是混凝土等材质,将车道与人行道连接起来而设置的斜坡。因为存在很多危害,所以必须拆除!


违章接坡的危害

违章接坡属于违规占用和破坏市政道路的行为,这些看似“便民”的非法接坡,实际上危害很大。车辆借接坡驶上人行道,对人行道的地砖造成碾压损坏,不仅妨碍了道路的正常使用,缩短人行道使用寿命,更加给过往行人、车辆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由于道路沿边往往是排水通道,对井盖、下水管网等市政设施也造成了损坏,容易引发路段积水,而且接坡处成了卫生死角,严重影响市容环境。

法律链接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信息来源: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齐鲁晚报今日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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