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执行!日照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2021-09-27 18:28:39
投稿人 : 那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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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通知,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日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730元调整至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7.3元调整至19元。
01
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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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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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03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8〕80号文件同时废止。
04
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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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日照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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