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日照违规养犬举报平台上线!
《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依法为犬只办理犬证、遛犬牵绳、即时清理犬粪等已经成为广大市民文明养犬的标配。但仍有部分养犬人不遵守相关规定,在近期的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中吃了执法部门的“罚单”。
9月份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出动执法力量300余人次,联合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60余次,查处45起违法违规养犬案件。
其中养犬不办证案件26起,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案件7起,一户多犬案件2起,遛犬不按规定牵领案件10起,捕捉流浪犬80余只。
由于违法违规养犬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往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的见的管不着”,为解决以上问题,市公安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研发了“违规养犬有奖举报”平台,邀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活动。
一:投诉举报平台使用方法:
方式一
关注“日照公安”公众号,进入“微警务”中的“违规养犬有奖举报”。
方式二
关注“日照微城管”公众号,点击“随手拍”中的“违规养犬有奖举报”。
手机注册后,选取“涉犬违规(法)事项”,可以上传1-3张证据照片,填写“违规(法)地点”“基本事实”等内容,上传即可。举报线索将由公安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执法权限分别查处。
二:奖励政策:
举报线索中违规(法)行为人身份明确,违规(法)事实清楚,可直接作为证据查实的,每条线索奖励20元;
违规(法)事实清楚,但不具备查证条件,执法部门选为曝光素材的,每条线索奖励10元;
内容缺失、信息错误、照片模糊等无法查实或恶意举报、重复举报的,不予奖励。
举报奖励以“微信红包”形式按月度发放,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
三:投诉举报受理内容:
1、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或者签注;
2、在重点管理区内,一户养犬超过二只;
3、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或大型犬;
4、携犬出户不按规定牵领犬只;
5、携犬出户未即时清除犬粪;
6、在禁养区域养犬;
7、携带禁养犬进入重点管理区;
8、携犬进入电梯,未采取预防犬只伤人措施,引起他人恐慌拒不改正;
9、未按规定为犬只佩戴犬牌;
10、未按规定办理养犬变更登记;
11、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的区域或场所;
12、放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13、携护卫犬、大型犬或烈性犬外出未采取预防伤人措施;
14、放任犬只恐吓他人;
15、驱使或者放任犬只伤害他人;
16、未按规定为犬只接种狂犬疫苗;
17、在共用场地、公共场所和区域散养或者拴养犬只;
18、携犬在禁止遛犬区域内活动。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查处的涉犬违法犯罪行为,个人被处罚记录终身留存。一年内因不文明养犬受到刑事处罚或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将依据《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将处罚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日照)”平台予以公示曝光。
信息来源:日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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