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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5亿元

2019-07-17 09:03:14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1576 次 0 评论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2019年起,我市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新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人群、放宽担保贴息条件,同时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5亿元,同比增长116%,直接扶持1386人自主创业。

扩大政策受益人群。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30%调整为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即可)。

放宽担保贴息条件。取消原有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只担保不贴息的限制,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担保和贴息支持。此外,贴息模式也有新的政策规定,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

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的要求发生调整,原政策须符合:“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的规定,新政策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信息来源:日照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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