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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19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9-08-20 13:48:57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2297 次 0 评论

 8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其中提到,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了我省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以下为通知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19〕14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了我省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上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

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意见。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规定,坚持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国有企业按照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或备案。非国有企业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31日印发

信息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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