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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日照之光实业竞得青岛路385亩地块 将建设400米+高楼

2019-10-14 11:48:58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3131 次 0 评论

日照10月14日讯(记者 荣坤福)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10月14日成功拍卖出让2019A-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日照之光实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为22.2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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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A-101号宗地位于青岛路以东,东营路以北,面积256929.2平方米(385.4亩),起拍价22.233亿元,竞买保证金6.7亿。根据规划需要,该宗地分割为A(2019A-101-1号)、B(2019A-101-2号)两个地块,两个地块需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指标;2019A-101-2号宗地内排洪沟需竞得人按控规进行改造建设,不得棚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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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眼查网站资料显示,日照之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7日,由珠海市鲁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日照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该地块位于中央活力区核心片区,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该项目既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需沿青岛路规划建设一栋彰显日照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建筑高度大于400米;住宅建筑高度可大于80米。需配建文化博物馆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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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先建设产业项目后建设住宅”的原则,在产业项目(不包括400米以上超高层)中2栋150米写字楼建设进度达到正负零时,同意竞得人可先办理B地块不超过开发总量85%面积预售手续;在产业项目中2栋150米写字楼达到主体建设过半时,且400米以上超高层达到正负零时,可办理B地块住宅开发剩余面积预售和A地块住宅开发总量85%面积的预售手续;在博物馆主体建设完成及产业项目外立面完成后,且400米超高层建设过半时,可办理A地块住宅剩余面积的预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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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19〕229号)的有关内容, 2019A-101号宗地需配建6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6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277平方米;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托老所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35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信息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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