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董某被行政处罚!
12月17日,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对一擅自闯入铁路防护网,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违法人员董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2月15日分局接到坪岚铁路分局移交线索:当日9时26分,D26120次重载车自岚山站发往铁牛庙站。9时50分,列车行至K5km+200处时,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人擅闯已封闭的道口并抢越铁路,经鸣笛示警无效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导致列车在高速运行过程中被迫紧急停运,严重影响了行车安全。
对此,岚山分局高度重视,责成刑侦大队、碑廓派出所及时介入,联合坪岚铁路警方,快速查明案情,依法作出处理。经工作,于17日10时将违法嫌疑人董某抓获。到案后,董某对其涉嫌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董某因抢越铁路违法,岚山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法律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信息来源:岚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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