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5部门发布联合整治通告!
关于开展市区
拖拉机交通违法和超标排放机动车
联合整治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从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交通违法和超标排放机动车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驶入禁行区域的拖拉机,一律以违反禁令标志予以处罚。
二、凡是已注销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车主必须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违规上路行驶被联合执法小组查获的,一律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三、凡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拖拉机,一律依法处罚。对于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未悬挂号牌、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需要扣留拖拉机的,一律予以扣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给予相应的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四、凡是使用拖拉机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一律予以处罚。
五、凡是尾气超标、冒黑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处罚。
六、凡是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日照市交通运输局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信息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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