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堵车时抖威风,日照一男子把警报器装在私家车上!结果……
警报器、警灯是公安、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使用的特殊设备。可个别驾驶人为了彰显个性,就将警报器、警灯安装在私家车上,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
6月15日11时30分,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岚山大队巨峰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在314省道一辆车牌号为鲁LJ6***的白色轿车非法使用警报器,鸣笛声音刺耳……
接到举报后,中队值班人员迅速通知正在巡逻的执勤民警。11时40分,在巨峰镇驻地,执勤民警发现了嫌疑车辆。经检查,民警在车内发现了喊话器,并在该车前引擎盖下发现了警报器喇叭及相关设备。
此时,车辆驾驶人马某对其非法安装警报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待说安装警报器的目的是为了上路方便,堵车时鸣笛让其他车辆避让觉得很威风。
民警对马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现场拆除了该车警报器。最终,马某因非法安装警报器被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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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信息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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