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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2020年度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工作启动

2020-08-06 13:09:23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1518 次 0 评论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在推介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申领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绘制人才地图的,可申领绘制人才地图补助资金。

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招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部门(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各类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负责人及有关科研项目带头人等可不受上述条件约束进行申报。

引进的人才应为2018年11月6日之后来我市工作,符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日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并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山东惠才卡”或“日照阳光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分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其中全职引进人才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并在市内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仅限于《日照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第一类人才和外国专家,且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协议,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创业人才应在我市创办或参与创办符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发展要求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2018年10月1日之后绘制人才地图的,可申领绘制人才地图补助资金。

开展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是深入推进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落实引才激励制度,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要举措。2020年度,全市拟遴选不超过5家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不超过10名个人进行奖励。其中,推荐全职引进《日照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第一类人才的奖励50万元,推荐柔性引进第一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推荐引进第二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推荐引进第三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推荐引进第四类人才的奖励3万元。企业绘制人才地图补助资金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信息来源:日照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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