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电动车未挂牌,日照开出罚单!
9月1日起,山东省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路,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的车辆,将处20元罚款!
今天上午,日照公安交警在各大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在济南路与烟台路路口,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通过对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号查询,系统显示该车未进行登记挂牌。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70条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民警现场对其开具罚单,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元。
交警部门将按照“教育警告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警种协调联动,对未挂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现场为车主办理登记挂牌。
市民9月1日后购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以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挂牌。
同时,日照公安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出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经路口时,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严禁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否则,将被依法处以20-50元罚款的处罚。
信息来源:直播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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