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不出摊、不带孩子赶集…日照一乡镇大集发告知书!我市再发紧急通知!
陈疃镇农村大集
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因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农村大集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1.所有人员进入农村大集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否则不得入内。
2.提倡摊主除经营蔬菜、水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外,其他非必要经营不到大集出摊,各摊位之间要间隔1米以上距离。
3.摊主在提供服务时应保持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全程佩戴口罩;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经营者需按防护要求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摊主不得接待不佩戴口罩和佩戴口罩不规范消费者。
4.消费者采购商品时,提倡采取非接触扫码付费方式,自觉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自觉做到不带小孩进入集市,购物时尽量一次性购买充足,购买商品后迅速离场,不得闲聊。
5.摊主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禁止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条禽、禽畜肉及肉制品。销售肉及肉制品应提供正规票据,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严禁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禁止经营无“冷链三证”、无提前24小时报备、无录入山东省冷链管理系统、不落实“三专管理”的进口冷链食品。
6.有感冒、发烧、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不得进入集市。
7.根据疫情形势,如有调整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人员排查检测
和健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指挥部: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疫情防控形势,积极防范返乡人员持续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指挥部《关于织牢织密防护网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社会随访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返乡人员排查检测和健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01
一、排查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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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查时间: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3月8日。
(二)返乡人员范围:
一类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
二类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类人员: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地级市为单位整体纳入的疫情重点地区,包括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14天内发生本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地级市、省指挥部指定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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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返乡人员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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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返乡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单位)进行报备, 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返乡途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 第一类、第二类人员返乡后严格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聚集。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三) 第三类人员要分别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1.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7+14”和“5+1”, 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14天健康监测,返回后立即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14天和第21天再进行第4次、第5次核酸检测。
2.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 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四)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遵守有关规定、不配合措施落实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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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组织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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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要依托各级医疗机构、集中服务点等,增设核酸采样点并公示,确保每个乡镇不少于1处采样点。各采样点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配足采样人员、核酸快检设备、耗材和防寒设施。医共体牵头医院和疾控中心加强对乡镇采样点的培训指导,规范采样检测程序,确保返乡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采样、检测,避免出现长时间等待以及交叉感染现象发生。各区县要将返乡人员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对行动不便的返乡人员,由村居(社区)负责联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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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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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落实排查管理责任,对返乡人员逐人登记建档,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接触史、交通方式等,确保可追溯。镇村专职干部为居家健康监测责任人,乡村医生(社区工作人员)每天早晚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立即转运至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就诊。
附件:各区县核酸检测采样点
日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信息来源:掌上日照、健康日照、陈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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