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区禁止鸣笛之后,交警:紧急情况可以鸣喇叭!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日照市禁止车辆鸣喇叭一事
留言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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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书记您好!在微信公众号看到市区按装了按喇叭监控系统并且还罚款,如果前方车辆在车内打电话,或者故意拖延绿灯行走时间,还有电动自行车和别的车在撞向自己的时候,当走到树木遮档的胡同万一有行人车辆突然出现,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不提前按喇叭给对方一提醒和警示为了自己安全更为了他人安全着想,学车现在还学变更车道,超车,起步都必须按喇叭否则就考试不合格,车辆生产把喇叭设计上就说明喇叭的重要性,如果是故意按喇叭,或者没事闲着难受按喇叭玩的应该处罚。
如果觉得按喇叭是在扰民,可以规定夜晚几点到几点禁止按喇叭,为了安全起见,在突发情况即将来到时,按几下喇叭能起到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的发生啊!希望书记能更改一下
对此,日照市公安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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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为打造精致城市,全面落实《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化文明交通出行理念,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减少机动车喇叭噪音对学习、生活、生产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日照公安交警支队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禁止鸣喇叭的通告》,该公告规定了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时间、处罚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等规定,机动车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鸣喇叭示意。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21-05-09 17:27
附: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禁止鸣喇叭的通告
为打造精致城市,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深化落实《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文明交通出行理念,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日照实际,制定本通告:
一、禁鸣区域:
临沂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海岸线以西的围合区域;其他区域内的学校、医院、居民区、办公区、旅游区、重要会议地点等周边道路需要禁止鸣笛的,由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莒县、五莲、港航交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二、禁鸣时间:
临沂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海岸线以西的围合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鸣笛;其他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禁鸣时间。
三、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应急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按规定慎用喇叭和警报器,非紧急任务不得使用喇叭和警报器。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五、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在非禁鸣区域、路段减少使用喇叭,禁止长鸣喇叭,严禁使用气喇叭,最大限度减少交通噪音污染,规范、文明、安全行车。
六、本通告自2020年9月19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13日
信息来源:日照交警 日照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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