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请查收!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0112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决防止发生集聚性疫情,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公布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 从严落实会议活动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是举办会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 从紧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规模。会议提倡采用线上和视频等方式举行,会议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当制定防控方案,100人以上的需报主管部门和属地指挥部审批备案,300人以上的原则上不予举办,确需举办的,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拟举办由市外人员特别是省外、境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大型会议活动,要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在属地指挥部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 从细落实会议活动期间防控措施。经批准举办的会议活动,要制定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和间隔就座,以及会场通风、环境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并根据参会人员的来源、会议规模、会期等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省外人员参加的全国、国际或区性会议活动要加强健康筛查和健康监测等措施,300人以上、会期超过1天的应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对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的,以及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会。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和松劲心态,保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举办会议活动不报、瞒报或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举办单位及其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二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哨点”作用 加强发热患者管理的紧急通知
(一) 严格执行发热患者诊治规定
1.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店要落实好预检分诊,所有就诊患者必须严格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测量点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入口处或入口外。
2.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室、门诊部、诊所及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3. 以上不能接诊发热患者的机构,对预检分诊中发现的发热患者,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引导患者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临近发热门诊就诊,并2小时内进行追踪管理。
4. 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设计疫情防控明白纸,发放至村(居)、医疗机构和药店,并在显要位置张贴,告知本地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联系方式,提醒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严格执行药店体温测量和登记报告制度
5. 药店要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尽可能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
6. 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及用药人员全部进行实名登记。
7. 药店要在每天10:00和16:00汇总以上登记信息,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至所在村(社区)进行追踪和排查。村(社区)要纳入随访管理并上报8小时内报区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裴志勇,联系电话:8316529,邮箱:shtscjgj@rz.shandong.cn。
(三)规范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和工作流程
8. 设置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独立的隔离留观室。未设置的要立即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发热哨点诊室运行。
9. 对预检分诊中发现的发热患者,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诊患者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格做好发热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
10. 发热患者进入发热哨点诊室后,再次进行体温检查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包括旅居史和外来人员接触史。发热患者一律进行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对不具备核酸检测条件的基层机构,及时将标本送到当地有资质或指定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
11. 发热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到隔离留观室按照“一人一室”原则进行隔离留观,不得擅自离开。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患者方可进入其它诊疗场所。
12. 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的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阳性的,应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联系120急救中心,使用救护车转诊至定点医院。患者转运后,须对隔离留观室进行彻底消毒。
13. 隔离留观室人员已满情况下,由预检分诊处医务人员询问并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引导患者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临近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追踪管理。
(四) 做好发热患者追踪管理
14.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在预检分诊处登记并引导至临近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患者,要根据登记的信息,2小时内与患者进行沟通联系,确认患者是否到发热门诊就诊,对未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要将其信息通报至村(居)委会进行追踪。
(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
15.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落实院感防控相关规章、标准指南和技术规范,加强全员培训,完善防控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强本机构职工排查和外出管理,规范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相关工作人员防护,防范疾病传播。
16.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体人员例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三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一)省外来人摸排和检测管控流程
1. 摸排范围。重点为疫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高风险返乡人员。疫情重点地区以当日公布信息为准。高风险人群包括:(1)省外从事边境口岸务工人员;(2)省外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装卸、运输、加工、经营、销售等从业人员;(3)省外从事国际航班运输、装卸、保洁等从业人员;(4)省外从事跨国运输人员;(5)省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含陪护)、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
2. 管控措施。(1)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我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落实“2+1+7”,即在隔离点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正常后,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他疫情重点地区落实在隔离点完成1次核酸检测(24小时内),检测正常后解除隔离。(2)高风险人员。落实“1+7”,即在隔离点完成1次核酸检测(24小时内),检测正常后,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境外返回人员管控流程
境外返回人员落实“2+1+7+7”,即在隔离点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正常后,依次转为7天居家隔离(结束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的紧急通知
(一)街道、村居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和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村内村民活动中心、企业、民宿、餐馆、超市以及养老院、幼儿园、学校、农贸市场和宗教等公共场所,坚持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严禁人员扎堆聚集。
(三)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控制并报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引导村民尽量不摆席、少串门、少走动。
(五)加强农村大集防疫管理,加强重点人员、区域环境监测。
(六)组织治安联防员等定时巡查,严格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
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如遇政策调整,区指挥部办公室将及时更新。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日照山海天社会事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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