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天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日山教体字〔2021〕4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山海天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
0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规范入学秩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我校招生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02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便利性原则。
03
招生时间安排
04
招生工作办法
1
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延缓申请,学校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并留存医疗机构检查证明方可。
2
班额规定
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小学一年级最大班额不超过45人。
3
招生计划和区域划分
2021年计划招收9个班,区域为王家皂管区、张家台管区、庙山管区以及青岛路社区、北海社区、碧海路社区、依海社区。
说明:山海路以北的张家台管区、庙山管区的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到区实验小学或卧龙山小学就读。
4
招生类别
第一序列:双证齐全
1.适龄儿童居住地(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具有山海天户籍或城区户籍。
2.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和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同一户口簿(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本片区(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2021 年7月31日及以前)
第二序列:单证
1.在片区内只有房产。适龄儿童居住地(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山海天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内,非山海天或城区户籍。
2.适龄儿童户籍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第三序列
其他符合在山海天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内就读的适龄儿童。
5
入学安排
1.学校按序列依次组织招生。第一序列招生完成后,如第二序列学生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区内周边学校安置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8号)和《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日政办发〔2016〕36号)要求,落实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1年试行积分制入学办法:在山海天城区务工人员(按月积分,每月1分)。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山海天城区经商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月数之和积分(按月积分,每月1分)。
(1)符合条件、审核通过且申请学校有充足空余学位的,学校全部接收入学。
(2)符合条件、审核通过但申请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不能全部录取的,按照积分从多到少顺序依次安置入学;未被录取的,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到区内其他中小学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且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6
特殊情况说明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类别和程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和“一人一案”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我区卧龙山小学、安哲小学主要招收培智类(包括孤独症、自闭症、唐氏综合症、脑瘫等)学生,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范围招收盲、聋哑两类学生集中就读。
2.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学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归国华侨、港澳台商、外籍人员等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其他特殊情况: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上传购房合同原件和缴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日照市区户籍居民,已有房产或固定居住场所的,在山海天域内的租房合同、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的凭证;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其他情况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教体局统一协调,妥善安置入学。
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具体地址见“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说明”,另行发布),使用适龄儿童信息进行注册,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工作说明。
注意事项:
1. 适龄儿童居住地(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山海天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内、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上传结婚证。
2. 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和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同一户口簿(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我校招生片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还需上传全家户口簿、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
3. 适龄儿童父母在山海天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的,需上传:①区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市外户籍)或房管部门备案(2021年7月31日以前)的房屋租赁合同;②工商营业执照(经商人员提供),与在山海天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
4. 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区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进行核实确认,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5. 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首次登录平台后,请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6. 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学校(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7. 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8. 网上报名时申请学位的学校,并不一定是最终入学就读的学校,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所有学生。
资格审核
1. 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区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对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 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3. 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05
招生咨询电话:2955755
信息来源:日照山海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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