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8个集体和8名个人被省公安厅表扬
近日,日照公安机关8个集体、8名个人分别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示范单位”“红星个人”和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红旗标兵”。
获得此次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为:
东港公安分局泰安路派出所荣获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称号;
岚山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交通警察支队岚山大队、市港航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示范单位”称号;
莒县公安局刘官庄派出所所长董世军、五莲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刘兴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张宏祥、海岸警察支队山海天派出所所长安仲三荣获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星个人”称号;
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交通警察支队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车辆管理分所、东港公安分局日照路派出所、莒县公安局为民服务中心荣获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称号;
出入境管理支队受理审批科科长张焱、交通警察支队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车辆管理分所辅警万方晓、东港公安分局日照路派出所辅警丁洁、莒县公安局户政管理科副科长陈常玲荣获全省公安机关“红旗标兵”称号。
信息来源:主流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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