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市工信局联合发布重要通告!
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
对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日照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含陆域和海域)内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禁飞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决定所称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7日,在本市东港区、五莲县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经依法批准用于公务活动的除外。
三、临时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以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公安机关将会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巡查。
四、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2日
来源:直播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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