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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要这样干!

2019-02-15 13:23:12 投稿人 : q345296237 围观 : 1848 次 0 评论

市区带电梯的住宅是越来越多,而且很多小区的电梯已运营多年,电梯安全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日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作出部署安排。

一、严格落实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电梯的,受托人为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电梯管理档案,逐步实现“一梯一档”,完善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日常维修保养制度、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相关演练,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要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

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鼓励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不断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电梯维护保养

物业服务企业要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明确维护保养项目、要求和执行标准,维护保养起止日期和时间频次,故障修理和应急救援抵达时间,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承担电梯维保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电梯相应资格许可,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进行电梯维保,认真履行电梯维保合同,禁止低价中标、维保项目和质量缩水,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

要严格落实住宅小区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维保单位要向小区业主做出公开承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小区业主监督。

三、加强排查,及时处置住宅小区电梯故障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日常管理、值班值守工作。承担电梯维保的单位负责电梯故障的应急处置。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科学处置,排除故障,并向报警的当事人做出说明,以消除当事人的顾虑。

要积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电梯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及时处置电梯故障、救援被困乘客。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经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住宅小区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消除故障后,及时书面说明故障发生原因、是否消除、采取措施等,张贴于小区明显位置向小区业主做出公开说明,消除业主顾虑。

四、明确职责,落实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责任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居民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的重大修理、改造、更新。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对本辖区内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验单位的监管,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和检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对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电梯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督导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限期整改,实施安全隐患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对不落实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工作要求,经责令改正仍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维保单位,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其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坚决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未履行法定义务,未落实法定安全责任,造成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对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的联合监管,自今年3月起,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维保合同签订、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定期维护保养情况等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督导。对整改不及时、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予以扣分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电梯维保单位,将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纳入重点监管。

来源:日照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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