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又要大规模征地了!涉及36个村!
近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一系列征地公告
公告中明确
日照36个村土地将被征收
▼ 日征公告〔2018〕39号
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义和村、前合庄村、贾家湖村、
陈家湖村、奎楼村、潘庄一村、
仁家村、黄家峪村、西山村、
后水车沟村、虎山镇大庄子村、徐家村,
安东卫街道北门外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日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2个片区,其中I级、II级片区每亩分别补偿5.8万元、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3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会同岚山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 日征公告〔2018〕38号
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碑廓镇大朱曹一村、中楼镇上曹村、
安东卫街道竹园村、安东卫街道北门外社区、
虎山镇小尧沟村、安东卫街道安东卫西街社区、
安东卫街道南门外社区、虎山镇刘家小庄村、
大庄子村、徐家村;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日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3个片区,其中I级、Ⅱ级、Ⅲ级片区每亩分别补偿5.8万元、5.5万元、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3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会同岚山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 日征公告2019年第2号
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宋家窑村、大岭二村
▼ 日征公告2019年第5号
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北京路街道大石场村、季家村
奎山街道申家楼村、夹仓一村、小古镇村
▼ 日征公告〔2018〕44号
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日照街道北小庄子村、日照街道三柱山村、
河山镇北松园村、河山镇黄家屯村、
日照街道七里河子一村、日照街道七里河子二村、
日照街道七里河子三村、日照街道新村;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 号文件公布的日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II级片区每亩补偿6.5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3号) 的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被征地村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会同高新区财政、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来源:日照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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