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圈(www.RiZhaoQuan.com)日照人自己的新闻自媒体网站,立足日照本土,聚焦本土民生,服务日照人民~

日照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

2020-02-05 22:10:27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3384 次 0 评论

 通  告

微信图片_20200205221048.jpg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外来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实施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本市辖区内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参与公众聚集活动,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应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加强锻炼、健康饮食。如出现发热、气促、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当地社区(村)并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措施。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从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来本市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本籍出省返回人员,应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登记备案,按照防控要求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措施。上述人员不得隐瞒行程,不得欺骗调查随访人员。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知悉的从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来本市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本籍出省返回人员,应及时向社区(村)报告,不得刻意隐瞒。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七、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用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本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教育,督促需要进行健康观察人员主动联系所在地卫生服务部门落实相关要求。
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日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信息来源:健康日照

推荐阅读:实地督导检查疫情防控!这两天,张惠去了这些地方!

推荐阅读:关于《山东省春节上班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则》的通知

 

来源:日照圈,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尊重原创!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