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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全面专项排查整治

2020-08-29 15:09:17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1235 次 0 评论

8月2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山东高速公路全面专项排查整治配图

根据核查情况,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将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专项排查整治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排查阶段,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第三阶段为集中验收阶段。

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9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间,将由专家组抽调人员,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逐一对照标准进行评估、论证,组织实施整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对设计速度低于120km/h的高速公路,组织道路工程和交通安全专家进行论证,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对限速值低于设计速度的路段,也相应组织开展道路安全评价,联合审查和评审,提出是否恢复设计速度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对正在施工的路段,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相关提示、限速标志,撤除未开工或已完工维修路段的限速标志、提示标志等设施。加快改扩建路段的施工进度,最大限度缩短工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改扩建路段完成时间,设置通车倒计时提示。定期对施工路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拖延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高速公路实行区间测速,根据道路限速值,以交警大队辖区为单位设定区间测速路段,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四是与导航企业建立即时纠错机制,及时通报交通管理和限速管理相关措施,清理错误导航播报信息。

山东将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单点测速超速不作罚款、扣分依据

当前,高速公路测速取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点测速,二是区间测速,三是移动测速。单点测速的使用主要是针对限速值不一、路况复杂、安全标准不高的路段,受这些客观因素制约,在此之前,山东省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驾驶人通过单点测速的路段,会把注意力放在测速抓拍,看到测速提示标志往往会紧急刹车,而且单点测速抓拍的超速违法有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随着山东省高速公路的改扩建、提档升级、安全设施的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条件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为此,省公安厅前期做了大量的论证、评估、试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决定全面推行区间测速。区间测速就是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并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是否超速。

区间测速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如果有瞬间超速行为,也有时间调整,减少违法抓拍和被处罚的几率。二是驾驶人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三是在测速区间内通行更加顺畅,通行效率会进一步提升。四是广大驾驶人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驾乘更加舒适。

进入测速路段和驶离测速路段前,都会设有明显的测速提示标志,标明测速路段的长度和限速值。在测速路段行驶时,即便瞬间超过了最高时速,也不会被处罚,驾驶人不用再为此而担心,减轻了行驶过程中的紧张焦躁情绪。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山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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