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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布!日照这45家企业拟被吊销营业执照!

2019-03-18 18:48:23 投稿人 : 周沐橙 围观 : 1842 次 0 评论

近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拟吊销45家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

日照友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日照春宇经贸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日照友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已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企业年报、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两年内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现场检查,在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通过其他方式经联系后仍不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证实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均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22条、29条,本局拟对上述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本听证告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徐涛、韩芬

联系电话:8397315、8397306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来源:直播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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