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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公安重要提醒!元宵节将至,这件事坚决不能干!

2022-02-14 11:20:34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1005 次 0 评论

刚刚过去的春节

清新、安静却又充满祥和与热闹

我们传统的元宵节也即将到来

有些小伙伴们可能会问

元宵节可以放烟花了么?

答案当然还是

不能放!

不能放!

不能放!
重要的话说三遍!

自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

日照市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按照通告要求,2022年1月15日至3月31日,日照市全部行政区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禁售禁燃禁放区域及时间

自2022年1月15日00:00至2022年3月31日24:00,日照市全部行政区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以上时间段内包含小年、除夕、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均不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法律责任

1、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实施阻碍、威胁、恐吓等行为妨害禁售、禁燃、禁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销售燃放面临的处罚

1、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对当事人处100-2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在禁燃区域,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规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重要的是!!!

一旦因为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而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被存入个人档案,终身留下“污点”,影响本人和家庭成员政审、企事业单位入职审查及个人信用度。另外如果是公职人员,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还要移交纪委监委接受纪律处分,可真是得不偿失啊。

元宵节期间

五莲公安将持续严查不放松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域巡逻查处

对工作中发现的或有关部门移交、

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

将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予以处罚!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

若是以身试法,终将自食其果。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

让天空少一分尘埃,多一份洁净,

从自身做起,

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山城。


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

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信息来源:今日五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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