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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异地就医备案及报销明白纸

2019-11-13 15:21:06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6188 次 0 评论

一、异地就医备案

1、急诊(或自行赴市外就医)备案。住院后5日内通过“日照医疗保障”、“五莲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备案电话(7986055)或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2、转诊转院备案。在我市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我市有转诊资格的医院有:日照市人民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日照心脏病医院(限心脏病)、日照市妇幼保健院(限妇科产科儿科疾病)、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限精神疾病)、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限皮肤科疾病)、日照市结核病防治所(限结核病)、日照市中心医院、岚山区人民医院、莒县人民医院、莒县中医医院、五莲县人民医院、日照港口医院(限日照港内部职工)

3、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提供异地工作人员名单。

二、费用报销

1、联网报销。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按规定办理急诊、转诊转院或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在省内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跨省就医持本人社保卡联网结算。

2、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未备案、欠费、待遇封锁等各种原因不能联网结算的,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须提供的报销材料: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特病门诊无需提供)。

信息来源: 山东省五莲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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