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困难企业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政策发布
培训对象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职工。
困难企业认定标准
生产经营出现严重亏损、连续3个月不能正常发工资或有20%以上职工处于待岗状态的企业。
培训课时
1. 初级工80课时;
2. 中级工120课时;
3. 高级工120课时;
4. 专项职业能力48课时;
5. 合格证书,1至5天(每天8个学时,每学时 45分钟)。
补贴标准
1. 困难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工、中级工 、高级工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2. 困难企业职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每人6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3. 困难企业职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期5天以内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实施主体
定点培训机构
培训流程
开班申请。开班前5个工作日,困难企业或培训机构持相关材料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同时,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培训实施。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困难企业或培训机构严格按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实施培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就业培训监管系统进行全程视频监管。结业考核。困难企业或培训机构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结业申请,经审批后按相应权限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操作按《日照市职业培训工作规程》要求实施。
补贴流程
(一)企业申请或培训机构代领
补贴申请。结业考核结束后,困难企业或培训机构持相关材料及时提出补贴申请。同时,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补贴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公示5个工作日。
补贴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程序拨付至困难企业或培训机构账户。
(二)个人申领
补贴申请。困难企业职工个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模块,提交相关资料信息,进行申领。
补贴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无误公示5个工作日。
补贴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或个人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
市 直 8866033,8866130
东港区 3663368
岚山区 2662615
莒 县 6208599
五莲县 7986071
经开区 8352026
山海天 8316551
高新区 2225882
信息来源:日照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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