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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日照将棚改5290套,棚改项目有较大变化!

2019-05-06 13:09:05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1826 次 0 评论

记者从省城乡住房建设厅获悉,我省今年将开工棚改房213884套,基本建成棚改房108060套,发放租赁补贴30468户。其中日照将开工棚改房5290套,发放租赁补贴200户。

日前,今年的棚改任务已分配到各市。这些棚改任务已经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项目清单各市正在陆续公布。

今年我省棚改开工任务分配为:济南市44397套、青岛市28598套、淄博市4573套、枣庄市16520套、东营市2908套、烟台市3607套、潍坊市9966套、济宁市13910套、泰安市13396套、威海市883套、日照市5290套、临沂市21000套、德州市2366套、聊城市8332套、滨州市6418套、菏泽市31720套。(其中,标注“莱芜市”的部分自动并入济南市任务)。

今年,棚改项目的认定也更加规范严格。2018年12月10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四厅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

新《认定办法》强调,要严格把握好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以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为改造重点,规范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新《认定办法》里,城镇棚户区的概念被界定,主要包括位于我省城镇规划区内的城市棚户区、城市危房、城中村、城边村和全国重点镇棚户区。

其中,棚改范围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对乡镇,仅限于全国重点镇的镇政府驻地区域可以搞棚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07号),我省有全国重点镇207个。日照有东港区南湖镇、河山镇,岚山区巨峰镇、碑廓镇,五莲县街头镇、潮河镇,莒县招贤镇、夏庄镇。

新认定办法强调,

严禁8种情况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

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

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

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校舍改造、养老院改造、厂房改造、工矿企业和商业设施等非住宅搬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置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来源:直播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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