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非常时期!莒县警方依法严惩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公安民警戮力同心,众志成城,全心全力投入到防疫第一线,扎实做好阻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及时查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坚决维护好我县疫情防治管制秩序,保持对涉疫情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震慑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岭派出所行政处罚二名
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2月3日21时许,长岭镇某村黄某酒后驾车从家中行驶至本村防疫检查点时,拒不配合值班人员检查登记,同时在现场辱骂值班人员,随后叫来其弟弟黄某某一起对赶到现场的村干部进行殴打。2月4日,经莒县公安局批准,长岭派出所依法给予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黄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给予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黄某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黄某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行为已移交莒县交警大队立案侦查。
陵阳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
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2月1日16时许,在莒县陵阳街道某村防疫检查点,刘某因防疫检查工作与本村防疫执勤人员刘某富发生争执将其殴打致伤。2月2日,经县局批准,陵阳派出所依法给予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刘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做一个抗击疫情的配合者、支持者,传播抗击疫情正能量的宣传者、行动者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互相监督,群防群控,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信息来源:莒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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