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海洋:开捕前致渔民朋友的公开信
广大渔民朋友们:
9月1日日益临近,伏季休渔期即将结束;8月20日起,我市小型张网渔船即将开捕。请渔民朋友们在集中力量备战秋汛的同时,绷紧安全弦。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以下安全警示意见:
1.渔船所有人或经营人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渔船出海必须持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捕捞渔船还必须持有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证书不齐或无效,严禁出海作业。
2.渔船出海必须按规定配齐取得适任证书的职务船员,严禁招用未取得船员证书人员上船工作。
3.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渔船进出渔港必须按规定如实报告渔船安全设备以及船员配备等情况,自觉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渔船要严格执行“母港”停靠规定,主动向渔港管理机构申报办理进出港登记,接受船舶安全设备以及船员配备等检查。
5.为保证渔船安全,必须按规定配装各类安全信息终端。出海生产要正确开启和使用 CDMA、北斗、AIS (便携式AIS)、短波、超短波、渔业船员自救系统等安全终端信息设备,要及时缴纳CDMA、北斗安全信息终端的通话资费和卫星通信信息流量费,设备损坏时要及时维修并报告渔业主管部门。
6.船名号、船名牌必须按规定标写、悬挂,不得遮盖、涂改、伪造、拆卸、损毁。
7.救生和消防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并放置于驾驶室、机舱、船员舱、伙房等便于拿取使用的位置。定期检查渔船电路及船用电器,不使用大功率电炉、电暖气,防止因电路老化、短路、过载等造成火灾事故。
8.不得在甲板上或者驾驶室顶部放置影响渔船安全的物品。渔船救生筏必须正确安装,严禁捆扎或覆盖。
9.渔船必须编队航行作业,严格遵守避碰规则,保持通讯畅通,同进同出,相互照应。
10.严禁渔船在航道、锚地捕捞。航行、作业、锚泊要认真值班瞭望,正确开启和使用号灯号型。临水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
11.严禁渔船超员、超载、超高、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和作业。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及时收听气象台及渔业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发布的安全预警信息,服从渔业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
12.严禁将垃圾、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海中或在港区内随意倾倒。船上产生的污水、垃圾分别进行收集,靠港后运送至渔港指定垃圾回收点。
13.要做好有限空间的作业防护。进入鱼舱前要充分通风换气,避免造成硫化氢中毒事故。
14.渔船必须参加渔船保险和雇主责任险,保证适航渔船及在岗渔民全部入保,增强渔民抵御风险能力。
15.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招用的渔船船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外地船员必须按照我市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得擅自招用疫情风险区船员;渔船出海前要配备足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严禁接触、搭靠外籍船舶和疫情风险区渔船。
希望广大渔民朋友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生命至上,毫不松懈地抓好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我市渔业事业健康发展!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
2021 年 8 月5日
信息来源:日照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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