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这两个村土地将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公布
日征补公告〔2023〕127号
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北京路街道相家台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日照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北京路街道相家台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富瑞霖高端精密锻造部件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以上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389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北京路街道相家台村土地,位于深圳路以北、汕头路以南、苏州路以西、无锡路以东,总面积3.2876公顷,其中:
农用地3.2876公顷(耕地1.3124公顷、园地0.7115公顷、林地1.2637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日照市东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30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
四、安置意见
经与相家台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相家台村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73.9710万元。由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村居研究制定养老方案,并做好参保登记后,由日照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向财政申请补贴资金,并划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预存款账户。
日征补公告〔2023〕134号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奎山街道申家楼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日照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奎山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奎山街道申家楼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东营恒信电器集体有限公司变频电机高压电机生产、仓储物流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上述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389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奎山街道申家楼村土地,位于常州路以北、淮安路以南、和阳南路以西、基隆路以东,总面积2.4274公顷,其中:
农用地2.4274公顷(耕地1.3629公顷、园地0.1635公顷、林地0.0002公顷、其他农用地0.9008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日照市东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30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
四、安置意见
经与申家楼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申家楼村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54.6165万元。由奎山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村居研究制定养老方案,并做好参保登记后,由日照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向财政申请补贴资金,并划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预存款账户。
信息来源: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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