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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新生儿发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官方回应

2024-04-02 10:46:50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103 次 0 评论

日照市医保局

市民来电热点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回应群众诉求

提升服务质效

日照市医保局对近期

市民来电咨询的热点问题

进行了归纳整理和解答

一、请问我市参加灵活就业医保人员五月份生育如何报销?

答:参加我市灵活就业医保的女职工,按时足额连续缴费满12个月,期间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生育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100%支报销。如果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且不在等待期内的,待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申请报销。等待期内生育的,相关费用不能报销。


二、请问新生儿发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首先在公安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落户手续办理完成后监护人可通过“日照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待人工审核通过后再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费。线下办理的,可携带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含新生儿页),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参保姓名要与发生医疗费用时登记的姓名一致。

三、请问日照市参保职工今年第一次到医院门诊就医,为什么没有报销?

答:医院门诊就医,报销合规费用时有起付线,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在职职工200元、300元、400元,退休职工100元、200元、300元,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比例报销。

四、参加日照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门诊转住院的,在门诊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合并到住院费用里面报销?


答:市内住院前24小时、异地住院前72小时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用一并报销。

信息来源:日照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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