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餐饮经营单位请注意,这18条标准务必做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推进会议精神,落实创城工作任务,促进餐饮经营单位整体环境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手册,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创城标准进行了细化,提出如下标准要求:
1.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证照在有效期内,经营场所地址与证照登记的地址一致。
2.监管部门对餐饮单位实行了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分A、B、C级),并有量化分级管理标志。
3.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建有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4. 从业人员着整洁工作服上岗,佩戴卫生帽和口罩,个人卫生良好。建立“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调离制度,并有记录。
5. 店内经营商品实行明码标价。
6.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有进货查验记录和随货证明文件。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符合规定,没有三无产品、超过保质期、无合法来源,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油脂酸败、气味异常等情况的食品及原料。
7.食品存放离墙、离地10cm以上,并符合贮存条件;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原料与杂物应分设存放区域。冷冻(藏)设施存放食品应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架放置,并有区分标识。
8.食品加工、经营区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符合要求,能防止有害生物入侵,无圈养、宰杀畜类动物现象。
9. 建立消毒制度,消毒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并有消毒记录。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在保洁设施中。集中清洗消毒单位,餐饮具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无破损,并在使用期限内。
10. 就餐、后厨区域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等卫生清洁,无破损或脱落、地面有积水和积垢等可能影响食品加工经营安全的情形。
11. 店内卫生间卫生整洁,无积垢,无异味。
12.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店门前及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绿化带无缺失,道板无破损。
13. 店门前施划停车线并清晰明确,有安保或车辆引导人员,有提示牌,车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分类分区有序停放。
14. 学校食堂及餐饮店内张贴诚信建设、文明餐桌行动和节俭养德宣传画。每个餐桌张贴诚信建设、“不剩饭,不剩菜”或“节俭养德”或“使用公筷”或“拒绝野味”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提示牌桌贴或放置相关内容的桌牌。
15. 消防合格,灭火器在检验合格期内,员工会使用。
16. 店内设置禁烟标志。无烟区内无吸烟现象,无烟灰、烟蒂、烟缸。
17. 烧烤店及烧烤聚集区域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18. 室外公共厕所有无障碍设施,卫生整洁,无积垢,无异味。
信息来源:日照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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