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圈(www.RiZhaoQuan.com)日照人自己的新闻自媒体网站,立足日照本土,聚焦本土民生,服务日照人民~

新规!日照出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2023-01-14 14:29:49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591 次 0 评论

1月13日上午,日照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日照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情况。

新规!日照出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配图

据介绍,新修订的《办法》共十四条,已于2022年12月11日开始正式实施。第一条为设定法律依据;第二条至第四条明确适用范围、登记机关,界定住所及经营场所的概念;第五条至第八条对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作出详细规定;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对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登记制度加以明确;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是加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监管,包括依法划定禁设区域、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等。

主要内容如下:

(一)持续深化住所申报承诺制。《办法》规定,采用“住所申报承诺制”办理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就房屋详细地址、权属及法定用途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凭《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申请登记,不需提交产权权属证明、住宅用房改为经营用房证明等材料,大大简化了提交材料,让群众办起来更方便、更顺当、更快捷。

(二)创新推行“住改商”分类管理。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管理咨询、设计策划、文化创意和服务外包活动的市场主体,适用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的,需依法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相关申请材料。这一规定为需要“住改商”登记的市场主体明确了不同情形的办理路径,更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义,更具有可操作性,将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条件。

(三)完善“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席位注册”等登记制度。《办法》规定,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实现“一址多照”;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与住所在同一区县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不同地址的,可以向所在地登记部门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实现“一照多址”。同时,对于“席位注册”作出明确要求,小微企业尤其是初创类企业,过去需要租一间房才能注册公司,现在仅需一个席位甚至是一个格子间就可以注册。这些举措将持续有效释放住所资源,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动力和活力。

(四)更加突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本次住所登记改革,注重落实“承诺+监管”的改革要求。一方面,实现了市场主体责任回归。申请人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就像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一样,政府不再为企业信用背书,而是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申报虚假的住所信息,将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又进一步强化了监管责任。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未按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申报虚假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等违法行为。对于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将分别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生态环境、应急、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切实做到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五)加强住所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可根据城市管理、安全、环保、规划等需要,依法划定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划定禁设区域应当明确区域范围、禁设行业、禁设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推荐阅读:

期待!春节、元宵节期间,日照这些活动安排上了!

2023日照市春运“暖冬行动”志愿者招募启动!

来源:日照圈,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尊重原创!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