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12345最新回应这些热点问题
市民来电热点问题解答
NO.1
请问不认可交警违章处罚,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答复:请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携带处罚决定书、身份证件到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楼大厅,咨询电话:8717000)提出行政复议。
NO.2
请问车辆被误录成违章车辆,如何取消?
答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建议联系违章抓拍所在地予以更正。
NO.3
请问老年代步车是否可以上路,是否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NO.4
请问如何更改车辆违章信息绑定的手机号?
答复:变更手机联系方式:1.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到交警车管所窗口或各大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2.通过绑定的交管12123APP变更手机联系方式。
NO.5
请问事故车、违章车是否应该缴纳停车费?
答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交警部门在车辆发生事故后因收集证据扣押车辆期间,不收取停车费用。
信息来源:日照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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