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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日照振兴乡村教育

2023-06-08 10:22:31 投稿人 : 那一城 围观 : 545 次 0 评论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字〔2023〕29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日照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报:日照振兴乡村教育配图

日照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乡村教育振兴部署要求,加快全市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全市所有区县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校长负责制,乡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建设行动,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本土特色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二)推进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提高乡镇驻地学校教育质量,支持15个以上乡镇开展省市级试点。完善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机制(具备条件的乡镇初中、小学实行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深化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统筹镇域内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三)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乡村学校布局规划,编制《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规划(2023—2025)》,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同步进行。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3年底前完成后勤保障改善任务,2024年底前完成设施设备配备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乡村学校建设任务并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四)选优培强乡村校长。新提拔乡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同等条件下,具有3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选任。实施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年轻化配备“三年行动”专项计划,进行为期3年的跟踪动态培养,培养期内成熟一个、择优使用一个,力争到2027年乡村学校45周岁以下的校长(副校长)达到50%以上。加大校长、副校长轮岗交流力度,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聘期的,原则上应当交流,满3个聘期的必须交流。实施乡村学校校长市级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五)提高乡村教师配置水平。完善教师编制定期备案与动态调整机制,配齐配足乡村学校教师。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动态管理制度,健全幼儿教师招考、补充机制,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及时为公办幼儿园补充教师。健全完善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急需紧缺学科机制,通过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50名左右优秀青年教师重点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六)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健全尊师重教机制、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推动教师“减负”政策落地。根据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在各级各类评先树优活动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有关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落实乡村教师奖励、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七)推动城乡教育协同发展。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全面落实教研员定点联系帮扶乡村学校制度,推广莒县教研协作区模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八)推动县域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市直普通高中与县域高中组建联盟共同体。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优质中职学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九)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到2027年每年遴选推广30节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发挥“流动少年宫”作用,市、县青少年宫与乡村学校点对点服务,将青少年宫的优秀师资和艺体、科技课程送到乡村学校,支持乡村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在市级教学改革项目中单列计划,支持乡村教育改革创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十)加快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进程。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快“专递课堂”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逐步实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制定日照市中小学星级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管理办法,推动建立覆盖全学段、各学科的星级数字教育资源库,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十一)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实施“希望小屋”“小草学堂”等公益项目。健全乡村学困生个性化帮扶机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全市乡村教育振兴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分领域、分专项遴选区县、乡镇,开展市级试点,努力争取省级试点。依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驻地高校开展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增配专业力量,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将乡村教育振兴作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纳入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合理确定区县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附件:全市乡村教育振兴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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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共享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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