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被判刑!东港某KTV组织未成年有偿陪侍!
坚决打击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非法行为
焦某某等四人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
公诉机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焦某某等四人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至7月期间,焦某某等四人在日照市东港区经营“皇家壹号”KTV期间,组织王某某、费某某等多名未成年女子从事有偿陪侍活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焦某某等人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应当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焦某某等人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焦某某等四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到三万元不等。
典型意义
本案是法院大力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行为的典型案件。公安机关查处KTV等娱乐场所雇佣、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活动后,大多进行治安处罚,这种惩罚力度与其社会危害性明显不相适应,很难有效震慑这类犯罪。本案发挥裁判引导作用,大力查处打击该种情形,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信息来源:日照东港法院 大众网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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