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其他问题,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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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18年发布的《东港市“群众办事通”梳理事项汇总》,本期“政务直通”解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第七部分)的问题。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哪些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幼儿;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城市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及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
(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5)准生儿(父亲或母亲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
(6)未就业大学生(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已在大学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7)本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
(8)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
(9)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未成年人,年龄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以上的外市居民;
(10)民政及扶贫办认定为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的城乡贫困人员。
2、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照参保群体不同,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1)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幼儿:户口本本人页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城市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及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
(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
(5)准生儿(父亲或母亲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
(6)未就业大学生: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复印件,档案委托书;
(7)本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戒谍、身份证复印件;
(8)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9)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未成年人,年龄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以上的外市户籍居民: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未参保证明;
(10)民政及扶贫办认定为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的城乡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到哪里办理业务?
4、办理流程:
5、多长时间办好?
即时办结。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信息变更?
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或更改的。
2、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户口本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信息变更审批单》的复印件。
3、到哪里办理业务?
4、办理流程:
5、多长时间办好?
即时办结。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住院病志原件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原件、出院诊断书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患者本人建设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居外需提供《丹东市城镇职工(居民)长期居住外地就医登记表》或《辽宁省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居住就医审核备案表》。
③转外需提供《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通知单》。
2、到哪里办理业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
1、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临床相关科室开具《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通知单》(以下简称转诊单),经院医保办及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政策如遇调整,请以最新的为准)
来源:东港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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