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50万元!日照创新人才津贴来了
产业领军人才 ——创新人才津贴
一:支持内容
对入选的创新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劳动报酬30%的比例,给予人才津贴。其中,全职在日照工作的,每年最高50万元;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30万元。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创新人才主要支持我市企业引进或自主培养的掌握关键技术,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人才。分全职在日照工作和柔性引进两类。
全职在日照工作,指人才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并全职在日照市工作。其中,境内引进的,人事(劳动)关系须正式转入日照市,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境外引进的,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有关证件,且每年累计在日照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柔性引进,指人才与我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方式,引进后能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并实际领取。
申报创新人才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申报企业关键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创新能力较强,业绩突出。
2.研究领域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趋势,拥有能够促进企业发展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3.申报企业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为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4.对于按聘用(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领取劳动报酬的人才,全职在日照工作的,年薪不低于30万元;柔性引进的,年薪不低于20万元。
5.对于在申报企业不领取劳动报酬但持有申报企业股份的人才,全职在日照工作的,本人在申报企业占股比例与申报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之积不低于30万元;柔性引进的,本人在申报企业占股比例与申报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之积不低于20万元。企业在我市纳税额主要指企业在我市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以企业提供的税收完税证明为依据。
三:办理流程
日照产业领军人才汇聚计划每年申报一次,推荐申报工作以区县、园区为单位,由企业注册地组织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经综合评定、确定人选、签订合同后,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并颁发《日照市产业领军人才》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3-8866202
信息来源:日照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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