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田家炳实验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东港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教体发〔2023〕52号)规定、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学业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
招生区域
营子河以东、兖州路以西、山东路以南、海曲路以北区域;
东关北路以东、营子河以西、望海路以南、海曲路以北区域;
利民社区友谊街东巷以东、香店河以西、后楼河以南、山东路以北区域。
(因东港区与高新区区划调整,涉及的山东路以北、高新二路以南区域的常住居民子女,2023年可以按照东港区2019年招生划片方案选择在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也可以在2023年两区新划片区学校申请学位,由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自愿选择。)
三
招生类别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日照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日照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下同)
(2)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
2.其他符合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四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爱山东“或“爱山东·日照通”APP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因系统原因无法调取填报的信息,需手动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阅“东港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说明”)。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在网上填报信息过程中,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全部“零证明”办理,原则上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开学后由学校查验登记。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首次登录平台后,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家长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于8月8日到我校,我校将安排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地点:学术报告厅)
5.请家长确保注册的手机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6.网上报名时申请学位的学校,并不一定是最终入学就读的学校,区招生工作领导专班将根据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所有学生。
五
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区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核验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对相关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片区有房产且已办证的,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2023年7月31日前)。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
(2)购买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2023年7月31日前)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3)其他符合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提供符合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
3.经审核未通过(不符合在我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要求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由管理员登录平台修改信息,调整申请学位学校。
4.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
六
特殊情况认定说明
1.具有东港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无房产,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申请一个志愿学校学位和一个调剂学校学位。无房产信息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不需要个人提供(下同)。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1)拆迁后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2)拆迁后重新购房的,选择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3)拆迁异地安置的,选择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3.购买住房已经入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选择房产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需要上传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工作说明)。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能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4.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报名依据,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具有东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后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未发生迁移;(2)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名下无房产。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以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人的房产确定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6.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东港辖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分别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教体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归国华侨、港澳台商、外籍人员等子女入学,网上注册后,根据监护人具备的条件选择类别,填报信息,申请学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7.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和“一人一案”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将服务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盲、聋哑两类适龄儿童可申请到日照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东港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东港辖区具备条件的智力障碍类儿童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由片区学校和区特殊教育学校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监护人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东港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8.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本人的,需上传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房产在父母另一方名下的,需上传结婚证;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9.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如地下室、阁楼、商业公寓等)不能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10.为化解大校额,满足城区部分学生寄宿需求,区教体局在东港区西湖实验学校设置寄宿试点班,接收城区适龄初中学生入学,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11.《东港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
入学安排
8月21日至8月25日,学校复核审查。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经审查合格,分以下情况安排入学:
1.审核通过,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接收入学。
2.当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容纳能力,学校无法全部安置时,按照“户房一体”优先的原则,实施分批次安置入学,具体批次为:
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均在招生学校片区内的;
②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不一致,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
③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
审查结束后,学校在8月25日前公示新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7日前阳光分班。
八
工作安排
九
注意事项
1.为便于学生监护人及时了解我校的招生工作动态,我校将在微信公众号“日照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及时发布相关讯息,请大家关注。
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797099
区教体局工作日招生咨询电话:7618932(8月2日-8日)、322678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3226796
区教体局在东港区第五小学(五莲路与临沂路交汇处西行300米路南)院内设立招生报名咨询服务点,为家长报名提供咨询服务。
2.本简章内容与《东港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不一致的,以区文件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日照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023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日照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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