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事关元旦、春节出游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元旦、春节假期出游提示
2024年元旦、春节假期即将来临,文化和旅游部12月25日发布元旦、春节假期出游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提高冬季旅游安全防范意识、安全合理安排行程、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文明健康绿色出行。
文化和旅游部提示,冬季出游,避开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做好防寒保暖。驾乘机动车出游时,途中全程系好安全带,必要时做好防滑等安全保护措施。不前往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
游客应提前了解途经地、目的地天气、交通及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和门票预约措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尽量避开假期客流高峰引发的拥挤。严格遵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遇突发、紧急情况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指挥。户外旅游注意防火避灾。
此外,建议游客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根据个人年龄、健康等状况量力而行。提前了解、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听从专业人员指导和指引,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
节日临近
五莲县、山海天相继发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
五莲县公安局 五莲县生态环境局
五莲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根据《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和《五莲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下列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莲主城区:北至日照路、西至山西路、南至五莲山路、东至浙江路的区域(含本路及附属区域)。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公园、风景名胜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
(五)过街天桥、高架路、隧道;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
(八)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重污染天气III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其他禁放时间,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法律责任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养成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2023年12月
五莲县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五莲县城区:北至日照路、西至山西路、南至五莲山路、东至浙江路区域(含本路及附属区域)。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联合通告
少一点烦燥 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 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 多一点安全
从我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
信息来源:综合新华社、日照山海天发布、五莲公安 日照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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