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征地消息!涉及日照11个村!
2024年最新征地消息
涉及日照11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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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征公告〔2024〕4号
2023年12月15日,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L〔2023〕77号)批准征收土地8.3216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 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高新十路以南、临沂路以西,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山镇黄家屯村。
地块2范围:高新五路以北、富阳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照街道七里河子三村。
地块3范围:临沂北路以西、高新十路以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山镇黄家屯村、日照街道张家楼村。
地块4范围:山海四路以南、日照北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山镇许家官庄村。
地块5范围:高新九路、北京路以西,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卧龙山街道山口村。
三、 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
地块1:位于高新十路以南、临沂路以西,总面积3.1194公顷,其中:农用地3.1194公顷(耕地2.3556公顷、草地0.7638公顷),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2:位于高新五路以北、富阳路以东,总面积0.249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70公顷(耕地0.0070公顷);建设用地0.242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429公顷),拟用于停车场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
地块3:位于临沂北路以西、高新十路以南,总面积3.3462公顷,其中:农用地3.2966公顷(耕地0.9185公顷、林地0.5270公顷、草地1.8511公顷);未利用地0.0496公顷(其他草地0.0496公顷),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4:位于山海四路以南、日照北路以东,总面积0.2377公顷,其中:农用地0.2377公顷(耕地0.0286公顷、园地0.0520公顷、林地0.029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7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104公顷),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5:位于高新九路、北京路以西,总面积1.3684公顷,其中:农用地1.3684公顷(耕地0.9665公顷、园地0.1812公顷、林地0.159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611公顷),拟用于高新九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 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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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征公告〔2024〕6号
2023年12月15日,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L〔2023〕76号)批准征收土地0.7026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 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临沂路以东、山海二路以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山镇申家坡村。
地块2范围:临沂路以东、山海二路以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山镇申家坡村。
三、 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
地块1:位于临沂路以东、山海二路以北,总面积0.2389公顷,其中:农用地0.2351公顷(园地0.2300公顷、交通用地0.0051公顷);未利用地0.0038公顷(其他土地0.0038公顷),拟用于住宅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2:位于临沂路以东、山海二路以北,总面积0.4637公顷,其中:农用地0.1473公顷(耕地0.0759公顷、交通用地0.045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59公顷);建设用地0.3164公顷(住宅用地0.3164公顷),拟用于住宅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
四、 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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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征公告〔2024〕11号
2024年1月30日,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L〔2024〕5号)批准征收土地2.4240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 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北京路以西、山海七路以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山镇屯岭村。
地块2范围:高新四路、昭阳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照街道西五里河村。
地块3范围:富阳路、山海路以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照街道张家楼村。
地块4范围:汪家官庄社区东侧铁路线以东、日照北路以西、汪家官庄河北侧,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山镇汪家官庄村。
地块5范围:日照北路以东、高新五路以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照街道西安吉庄子村。
三、 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
地块1:位于北京路以西、山海七路以南,总面积1.6537公顷,其中:农用地1.3639公顷(耕地0.0975公顷、园地0.9544公顷、林地0.134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774公顷);建设用地0.2898公顷(住宅用地0.2898公顷),拟用于山海六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2:位于高新四路、昭阳路以东,总面积0.162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62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626公顷),拟用于高新四路道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3:位于富阳路、山海路以北,总面积0.40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9公顷(林地0.0009公顷);建设用地0.40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4074公顷),拟用于富阳北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4:位于汪家官庄社区东侧铁路线以东、日照北路以西、汪家官庄河北侧,总面积0.041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16公顷(园地0.0416公顷),拟用于汪家官庄村区间路道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5:位于日照北路以东、高新五路以南,总面积0.1578公顷,其中:农用地0.1578公顷(林地0.1578公顷),拟用于德阳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四、 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信息来源:日照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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