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5名小青年预谋“炸街”!被抓现行……
在某些“时髦”小青年眼里“炸街”上路,目的就是要“玩心跳”没想到,却让别人“心惊肉跳”无奈何,只能把你来举报!
“在天热夜短的夏季,莒县城区特别是在廊桥附近有多辆摩托车在街面上乱窜,该管管这些不知好歹的小青年啊!”近日,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进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时,一位性格耿直的大爷向民警诉说着关于“炸街党”不顾交通安全、影响夜间休息的情况……
为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针对性地延长了路面警力的巡逻时间,对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广场开展“加密”巡逻,严厉打击“炸街”行为。
6月15日23时许,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人员在街面巡逻时,获悉廊桥附近“炸街党”正在预谋“炸街”行动,迅速开展布控。不一会儿,执勤人员在廊桥将5名年龄在16、17岁的小青年连同他们驾驶的“炸街”摩托车查获。被抓“现行”时,5名小青年正通过微信联络“炸街党”。
无独有偶。6月11日22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有“炸街”摩托车沿海曲路去万平口方向……
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立即与缉查铁骑队联动,在万平口停车场发现4辆大排量摩托车。经检查,4名驾驶人平均年龄19周岁,他们证照齐全,所驾车辆也未改装。铁骑队员及时对4名驾驶人驾驶摩托车的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批评,同时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缉查铁骑队负责人介绍,为治好“炸街党”的“流行病”,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严厉查处“炸街”车辆上路的同时,依法对“炸街”易发“问题地”进行重点巡逻检查,对“问题车”进行重点管控,对“问题人”进行“深教育”。
●什么是“炸街车”?
所谓“炸街车”,就是非法对车辆排气管、轮胎、悬挂、进气口等进行不同程度的改装,使车辆外观闪耀,油门轰鸣刺耳。很多青年小伙喜欢驾驶这样“未见其身,已闻其声”的车辆“炸街”上路,街拉风炫酷,引人关注。然而,“拉风”“炫酷”的背后还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和扰民行为。
●“炸街车”有哪些特征?
1. 外观改装。改装的外观部件有尾翼、包围等。
2. 灯具改装。如:更换、加亮氙气大灯,改变车灯颜色或方式。
3. 点火系统改造。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使其发出强烈噪声。
4. 排气改造。主要以改装排气系统中消音器为主。
5. 制动、悬挂系统改造。
●“炸街车”的危害
1. 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2. 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 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 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5. 改装排气系统的消音器,不仅噪音大、污染重,还干扰其他驾驶人及行人注意力,易发生危险。
6. 改装车辆制动系统,极易导致制动不足或失效;改装悬架则将影响车身稳定性、平衡性及通过性。
7. 私自改造、改装车辆不但危害重重,而且汽车销售厂家对于因改装造成的车辆损坏不予保修,同时,保险公司视情况会对事故损害赔付加扣或拒赔。
●法规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对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将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将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零部件、作业工具,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信息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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